45岁以上首次参加自愿社会保险的人被建议增加支持
内政部收到了研究为首次参加自愿社会保险的45岁以上人员提供更高支持的建议。
根据对《关于修改和补充社会保险法若干条款的法律》(第41/2024/QH15号)草案的意见汇总、吸收、解释意见、社会评论,林同省国会代表团表示,该法律草案规定,地方政府应根据预算平衡能力和实际情况,为自愿缴纳社会保险提供更多支持,支持领取社会养老金的对象;同时规定动员合法社会资源参与实施社会保障政策的机制。
该规定符合扩大社保覆盖范围和加强地方在实施社会保障政策中的责任的要求。
该法律草案规定,地方政府应根据预算平衡能力和实际情况,为自愿缴纳社保提供额外支持,支持领取社会养老金的对象;同时规定动员合法社会资源参与实施社会保障政策的机制。
该规定符合扩大社保覆盖范围和加强地方在实施社会保障政策中的责任的要求。
扩大自愿社会保险对象还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收入条件、民众的认知和参与能力。对于首次参加自愿社会保险的45岁以上人员,积累足够的退休金的时间不多,如果支持水平低,将难以创造参与的动力。
林同省国会代表团建议研究规定首次参加自愿社会保险的45岁以上人员的补助标准,可以考虑给予高于普通群体的补助,以确保其参与能力。
这有助于确保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并减轻未来社会养老金政策的压力。
同时,需要明确规定来自地方预算的额外支持的原则、条件和权力;动员合法社会资源的机制,以便地方有依据实施。
针对这一内容,内政部没有采纳意见,因为规定支持小组由政府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