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连续5年:自动免除共同支付,无需提交申请
根据现行规定,连续参加医保5年以上、按规定就医、治疗(KCB)且当年共同支付的KCB费用大于规定金额的,将享受100%的KCB费用,在其权益范围内。
此前,当符合上述条件时,患者必须保留当年所有医疗检查和治疗费用的发票和凭证,然后直接将档案带到社保机构办理手续,要求补缴超额的共同支付款项或申请当年不共同支付证明。 这样做需要花费大量时间和精力往返,并对患者的凭证管理造成压力。

胡志明市社保局表示,第188/2025/NĐ-CP号议定书取得了重大突破,旨在简化行政手续,从民众自提交申请机制转向职能部门主动服务。
具体而言,在第188/2025/NĐ-CP号议定第18条第2款b点,详细规定了社保机构和医疗机构在自动确认医保参与者权益方面的责任。 因此,社保机构有责任自动汇总医保参与者在本财政年度累计共同支付的金额,准确更新每个个人连续5年的时间,同时在医保鉴定信息系统数据接收门户网站上公开、连续地公布这些数据。 在此基础上,医疗机构直接依据社保接收门户网站上公布的数据,确定患者在医保费用产生时免于共同支付的时间。
这样,参加医保的人就不再需要像以前那样亲自准备或直接向社保机构提交付款申请,减少多次往返,减少文件,不必保留发票、凭证并等待办理手续。 权利得到系统自动确认,确保患者在符合条件时可在医疗机构免除共同支付,更快、更方便、更透明。

当按照正确的路线进行医疗检查和治疗时,人们只需出示医疗保险卡(或在VssID、VNeID应用程序上集成的医疗保险卡信息)。如果本财政年度累计共同支付的金额达到规定限额,医疗机构的互联互通数据系统将自动识别并免除当年后续医疗检查和治疗范围内100%的共同支付费用。
参加医保的人员需要检查参与过程、就医史和累计共同支付金额,可以主动在VssID - 数字社保应用程序或越南社保电子信息门户网站上直接查询,而无需直接前往社保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