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情况下可以补缴社保以符合领取养老金的条件
许多重要政策正在为劳动者完善缴纳社会保险的时间创造条件,从而满足领取养老金的条件。
2024年《社会保险法》(自2025年7月1日起生效)扩大了领取养老金的机会,将最低缴费时间从20年缩短至15年,同时明确规定了为缺失时间补缴或一次性缴费的情况。
为最长6个月的不足时间关闭一次
对于正在参加强制性社会保险的人,如果已达到退休年龄,但缴纳社会保险的时间不足不多,法律允许一次性缴纳以立即领取养老金。
适用条件:劳动者已达到退休年龄,但缴纳强制性社会保险的时间至少不足6个月,才能达到领取养老金的条件。
缴费额:相当于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在退休前缴纳的养老金和死亡抚恤金总额。
缴纳时间:最早的是在符合领取养老金条件的月份的前一个月。
法律依据:2024年《社会保险法》第33条第7款;第12/2025/TT-BNV号通知第12条第2款。
一次性关闭,最长5年。
这是一项政策,帮助自愿参加社保的人员或从强制性社保转来的人员在年老时有机会领取养老金。
适用条件:参与者已达到规定退休年龄,但缴纳社保的时间不足不超过5年(60个月)的,可以一次性缴纳,以满足15年(根据新法律)或20年(根据过渡规定)的养老金。
缴费额:按欠缴月份的总缴费额计算,适用毛利率等于前一年的月平均社保基金投资利率。
享受时间:从紧随其后一个月的第一天开始计算,为不足的年份缴纳足额款项。
法律依据:2024年《社会保险法》第36条第2款e项;第159/2025/NĐ-CP号议定第7条;第11/2025/TT-BNV号通知第5条第6款。
暂停关闭后补缴
如果企业和劳动者遇到客观困难,法律允许暂停缴纳,然后必须补缴。
情况1:用人单位遇到困难,必须暂停生产经营,导致无力缴纳社保,则可以暂停向养老金和死亡抚恤金缴纳最多12个月。 超过此期限,用人单位必须补缴暂停缴纳的时间。
情况2:劳动者被临时拘留、暂停工作。如果随后被追缴足额工资(由于被冤枉、错误或未受到纪律处分),则必须为这段时间补缴社保。
注意:如果在暂停缴纳期间,劳动者符合领取退休金的条件,则必须立即补缴以解决待遇问题。
法律依据:2024年《社会保险法》第37条;第9条议定书157/2025/NĐ-CP;第10条议定书158/2025/NĐ-CP。
弥补不足的部分以领取每月津贴
2024年《社会保险法》还为达到退休年龄但未达到领取养老金条件,也未达到领取社会养老金年龄的人补充了制度。
权利:如果缴纳社保的时间不足以领取每月津贴,直到达到领取社会养老金(75岁)的年龄,劳动者可以一次性缴纳不足部分以享受此制度。
法律依据:2024年《社会保险法》第23条第3款;第158/2025/NĐ-CP号议定第23条第3款。
2024年《社会保险法》为劳动者获得退休金创造了更有利的条件,特别是通过将最低社保缴费时间从20年缩短至15年,并扩大一次性缴纳或补缴不足时间的情况。
为了保障自身权益,劳动者应经常在VssID应用程序上跟踪社保参与过程,或联系其管理的社保机构进行信息核对。
主动掌握已缴纳的时间和补缴规定,将有助于劳动者及时完善条件,符合领取养老金的条件,并在达到退休年龄时保障社会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