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基本工资将增加公务员的3项津贴和补贴。
为了认真、及时、有效地实施第263/2025/QH15号决议,继续执行第十四届和十五届国会关于专题监督和质询的决议,以及关于第十五届国会第十次会议的第265/2025/QH15号决议,政府总理已发布2026年第38/TTg-QHĐP号文件,指导实施:
2026年3月,政府要求根据2025年第206-KL/TW号结论,调整养老金、调整基本工资以及一些津贴、社会保险补贴、每月补贴、优抚金、社会补贴、社会养老金。
政府总理还刚刚颁布了关于2026-2030年重点国家行政改革计划的第282/QD-TTg号决定,其中强调了在2026年内对干部、公务员、工作人员进行工资、奖金改革和多样化福利政策的要求。
第76/2019/NĐ-CP号议定书规定了对在经济社会条件特别困难地区工作的武装力量(人民军队、人民公安和密码部门)的干部、公务员、工作人员、劳动者和领取工资的人的政策,包括:
吸引力津贴;长期工作津贴;首次津贴;购买和运输淡水和清洁水的津贴;在从经济社会条件特别困难的地区调离工作或退休时的一次性津贴;支付车费;参观、学习、专业培训津贴;职业优惠津贴;流动津贴和少数民族语言教学津贴,适用于教师、教育管理官员。
如果基本工资增加,将或多或少地影响第76/2019/NĐ-CP号议定书中关于干部、公务员、工作人员和武装力量的津贴和补贴。
有津贴、补贴将受到直接影响,该组是根据以下公式计算的:
津贴、补助金 = 基本工资 x 享受系数。
该小组包括以下3项:长期工作津贴;初次津贴;流动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