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3月起值得关注的基本工资、养老金政策
2026年3月值得关注的政策之一是,政府要求内政部调整基本工资、养老金和多项补贴。
调整基本工资、养老金
根据2026年第38/TTg-QHĐP号文件随附的附件,政府总理已指导一些重点任务,以实施在第十五届国会第十次会议上通过的决议。
其中,一个值得关注的内容是调整基本工资和津贴的任务,具体阐述在第265/2025/QH15号决议中。
据此,2026年3月,政府要求内政部牵头调整部分津贴和基本工资。 同时,将对养老金、社会保险补贴、每月补贴、优抚金、社会补贴和社会养老金进行调整。
这项调整是根据政治局 2025 年 11 月 10 日第 206-KL/TW 号结论进行的,旨在继续改善领取工资者和社会保障政策受益者的生活。
与被聘为公务员的人的工资分配
在第1/2026/TT-BNV号通知中,内政部指导招聘公务员的人员的工资等级,自2026年3月1日起生效。
据此,根据第204/2004/NĐ-CP号议定书附带的专业、业务工资表领取工资的人员,根据正在领取的工资系数、超额工龄津贴(如有)和新工作岗位的公务员职级如下:
公务员级别的工资等级系数与正在享受的系数相同,则与工资等级持平,并继续享受超额工龄津贴(如有)。新的工资领取时间从根据所录用职位签署工资等级决定之日起计算。
对于与正在享受的系数不同的公务员级别,工资等级将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划分。
更多企业暂停缴纳社会保险(BHXH)的情况
2025年《复苏、破产法》通过后,规定企业在适用复苏程序时可以暂停缴纳社保,自2026年3月1日起生效。
根据《2025年破产恢复法》第30条第3款,自受理恢复程序申请之日起,企业、合作社可以暂停缴纳养老金和死亡抚恤金。
暂停缴纳养老金和死亡抚恤金的期限按照关于社保的法律规定执行。
同时,2025年《复苏、破产法》第86条第2款修订和补充了2024年《社会保险法》第37条第1款a项,修订和扩大了暂停缴纳社会保险的对象,具体如下:
当用人单位按照关于恢复、破产的法律规定适用恢复程序时,可以暂停缴纳养老金和死亡抚恤金,最长12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