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将9类对象的基本工资提高到253万越南盾
正式建议调整的基本工资,从2026年7月1日起提高到每月253万越南盾。
内政部刚刚提出了关于规定干部、公务员、工作人员、武装力量基本工资和奖金制度的法令草案。
该法令草案目前正在征求意见;规定从2026年7月1日起适用的基本工资为每月253万越南盾,比现行增加19万越南盾。
上述基本工资是计算工资表、津贴和根据法律规定执行其他制度的依据,同时用于计算活动费、生活费,以及根据基本工资计算各项提取金和福利。
该草案规定了适用新基本工资的9类领取工资和津贴的对象,包括:
《干部、公务员法》第一条规定的从中央到乡级的干部、公务员。
《公务员法》第一条规定的公立事业单位的公务员。
根据政府关于行政机关和公共事业单位某些类型工作合同的第111/2022/NĐ-CP号议定书规定的劳动合同制度,从事劳动合同工作的人员,属于适用或在劳动合同中约定适用工资等级的情况,根据政府关于干部、公务员、工作人员和武装力量工资制度的第204/2004/NĐ-CP号议定书。
根据政府关于协会组织、活动和管理的第126/2024/NĐCP号议定书的规定,在各协会编制指标中工作的人员将获得国家预算的运营资金支持。
军官、专业军人、国防工人、职员和合同工。
领取工资的军官、士官、公安工人和属于公安部队的合同工。
在密码组织工作的人。
军队下士和士兵;公安部门下士和义务兵。
村庄和居民区的非专职人员。
除了军队下士和士兵;公安下士和义务兵;村庄和居民区的非专职人员外,其余7个群体属于适用奖金制度的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