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的补习老师每年收入3500万越南盾是否需要纳税?
公立学校教师的课外辅导费,来自家长的捐款是否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是老师们关心的问题。
学校里补课的老师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
向财政部电子信息门户网站提问时,一位市民表示自己是一名教师,对学校补课费的个人所得税计算有疑问。
这个人举例说,一位老师一年要教30节课,报酬来自家长的捐款,用于支付给老师。 2024年的课外辅导费是3500万越南盾。 这个人担心,在计算2024年个人所得税收入时,是否需要计算这3500万越南盾的全部费用?

针对这一内容,荣市税务分局表示,根据教育培训部2012年5月16日关于补充教学规定的第17/2012/TT-BGDĐT号通知第2条第1款(已由第29/2024/TT-BGDĐT号通知取代,自2025年2月14日起生效),补充教学是指向学生收取费用的额外教学活动,其内容符合普通教育计划,但超出了教育培训部颁布的普通教育计划。
此外,根据财政部2013年8月15日第111/2013/TT-BTC号通知第2条第2款c点,工资收入包括以多种形式获得的报酬,其中包括参加教学活动的费用。
根据上述规定和反映的内容,荣市税务局表示,教师在学校补习的收入被确定为从参与教学活动中获得的报酬,是财政部2013年8月15日第111/2013/TT-BTC号通知第2条第2款c项规定的应税收入。
荣市税务局建议纳税人根据实际情况,并与相关法律文件的规定进行比对,以便按照规定执行。
事实上,这并非教师提出的唯一与缴纳个人所得税相关的问题。此前,西宁省第四基层税务局也对阮黄玲女士(小学会计)提出的与计算加班费相关的个人所得税问题作出了解答。
具体而言,税务机关确认:加班费是应税收入。 有此收入的人必须申报并结算个人所得税。
加班费的计算方法
关于胡志明市小学教师阮文麟先生关于加班费计算的问题,教育培训部表示,计算依据包括根据工作岗位的工资和所有工资津贴。
其中,现行规定的工资津贴包括:超额工龄津贴;兼任领导职务津贴;区域津贴;特殊津贴;吸引津贴;流动津贴;有害、危险津贴;行业工龄津贴;行业优惠津贴;行业责任津贴;工作责任津贴。
教育与培训部表示,当确定工资作为支付教师加班费的依据时,上述工资津贴(如果正在享受)将完全计入每月工资,作为根据规定支付的依据。
根据教育与培训部目前的规定,教师在学年的补课总数不得超过200节课。如果由于缺乏教师而超过限额,学校校长必须以书面形式通知主管机构。
教师的每节课的额外教学按普通课时工资的1.5倍计算。一年课时额外教学的总工资等于当年额外教学的总和乘以每节课的报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