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寿省提议支出近690亿越南盾,以支持居民缴纳自愿社会保险。
富寿省——富寿省人民委员会正在提议一项决议草案,规定2026-2030年阶段自愿参加社保的人员的扶持政策。
根据草案,支持政策侧重于属于贫困户、低收入户和少数民族的自愿参加社会保险(BHXH)的群体。 这被认为是需要更多动力来维持和扩大当地社会保障覆盖范围的群体。
具体而言,属于上述群体的自愿社会保险参与者,将获得省财政额外的10%自愿社会保险缴费额度补贴,按农村地区贫困户标准计算,依据《社会保险法》第31条第2款和第36条第1款。
该草案还明确指出,如果一个人属于两个或多个支持对象,则只能选择适用最有利的政策。 这项规定旨在保障劳动者的权益,同时避免在实施过程中出现重叠。
各阶段的具体支持水平可以由省人民议会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条件和各时期的国家预算平衡能力进行调整。
关于支持时间,居民将享受与实际参加自愿社会保险的时间相对应的政策。
如果劳动者选择按照《社会保险法》第41/2024/QH15号第36条第2款的规定缴纳,超过2030年12月31日,则支持时间也只能计算到2030年12月31日。
如果获得通过,该决议将从 2026 年 7 月 1 日起生效。 然而,该草案还明确规定,在决议生效之前,根据第 41/2024/QH15 号《社会保险法》第 36 条第 2 款的规定,已按规定方式缴纳自愿社会保险的人,将不会对之前缴纳的时间提供支持。
实施所有政策的资金来源均来自富寿省预算。据省人民委员会计算,2026-2030年期间预计总经费近690亿越南盾,详情如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