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工资增加时,乡级人民委员会副主席的职务津贴
2026年7月1日起,当基本工资上涨时,乡级人民委员会副主席的领导职务津贴将增加。
根据第07/2026/NĐ-CP号议定第1条第2款,乡级(包括乡、坊、特区)人民委员会副主席的领导职务津贴系数如下:
对于隶属于河内市、胡志明市的乡、坊、经济特区,人民委员会副主席的领导职务津贴为:0.6。
对于其余的省、市直辖的乡、坊、特区,人民委员会副主席的领导职务津贴为0.5。
根据第07/2024/TT-BN号通知第3条,目前对社人民委员会副主席的领导职务津贴计算如下:
津贴额 = 基本工资(234万越南盾/月) x 现行津贴系数。
根据第161/2026/NĐ-CP号议定书,规定了干部、公务员、工作人员和武装力量的基本工资和奖金制度,从2026年7月1日起,基本工资为每月2530万越南盾。
因此,当基本工资从2026年7月1日起增加到每月253万越南盾时,乡级人民委员会副主席的领导职务津贴也会随之增加。
据此,2026年7月1日起,河内市、胡志明市直辖的乡、坊、特区人民委员会副主席的领导职务津贴为:1,518,000 越南盾/人/月。
2026年7月1日起,省、市直辖区、坊、特区人民委员会副主席的剩余领导职务津贴为:1,265,000 越南盾/人/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