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按月评估,而不是等到年底才能获得奖励
按月、季度对公务员进行评估将有助于奖金紧密结合工作效率,鼓励出色完成任务的人。
根据第161/2026/NĐ-CP号议定书,2026年7月1日起的基本工资为每月2530万越南盾(目前的基本工资为每月2340万越南盾)。
该法令还规定,奖励制度是在特别工作成绩和对具体规定的对象的年度质量跟踪、评估和分类结果的基础上实施的。
不仅如此,奖金制度还用于根据工作成绩进行特别奖励,并根据各季度、6个月的跟踪、评估结果,每年定期奖励机关、单位工资单上每个人的质量等级,并按照国防部、公安部规定的武装部队单位负责人的奖金规定执行。

有权管理或被下放管理干部、公务员的机构负责人以及公共事业单位负责人制定并颁布奖励制度。奖励制度已提交给直接上级管理机构进行管理、检查,并在机关、单位内公开执行。
年度奖励基金不在《竞赛奖励法》规定的奖励基金范围内,由机关、单位工资单上人员的职务、职称、职级、军衔和军衔的工资总额(不含津贴)的10%确定。
到预算年底,包括整顿决算的时间,如果机关、单位没有用完当年的奖金,则取消预算(对于预算盈余的情况)或上缴国家预算(对于预付款盈余的情况)。
范长江先生——内政部工资和社会保险局局长——表示,规定每年的奖金为工资总额的10%,不与第73号议定书中规定的实际工资系数挂钩。
据范长江先生称,政府的总体精神是,将主动权与责任联系起来,交给机关、单位负责人制定奖励规定,旨在创造灵活性,确保奖金真正起到鼓励劳动者的作用。
他补充说,第161号议定书的新特点是加强了对公务员、工作人员的跟踪和评估机制,按月、季度、6个月或年份进行,而不是像以前那样只在年底进行评估。
范长江补充说:“定期评估将与工作完成程度挂钩,从而作为适当的奖励依据,确保奖励真正鼓励出色完成任务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