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处理无效的劳动合同?
胡志明市律师协会律师陈飞大表示,有些情况下,劳动合同被宣布部分无效,或者因签订者未按规定权限或违反劳动合同签订原则而全部无效,或者因劳动合同的全部内容违反法律或合同中签订的工作被法律禁止而全部无效。 这种无效的每种形式都有不同的处理方式。
据大律师称,当劳动合同部分被宣布无效时,用人单位(NSDLĐ)和劳动者(NLĐ)将修改和补充被宣布无效的部分,以符合集体劳动协议和法律。双方在开始工作到修改和补充期间的权利、义务和利益,将按照正在适用的集体劳动协议(TƯLĐTT)解决,如果没有TƯLĐTT,则按照法律规定执行。
如果被宣布无效的劳动合同的工资低于法律规定,以及正在适用的集体劳动协议,双方必须重新协商工资,以符合规定,用人单位有责任确定已重新协商的工资与被宣布无效的劳动合同工资之间的差额,以便返还给劳动者。
如果双方未能就已宣布无效的部分进行修改和补充达成一致,则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有责任按照规定解决劳动者的离职补助金,以及劳动者的工作时间,作为根据规定执行该制度的依据。
对于因签订者未按规定权限或违反劳动合同签订原则而导致劳动合同全面无效的情况,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应按照规定重新签订劳动合同。 如果不重新签订劳动合同,则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的权利义务和利益应按照法律规定执行。
如果劳动合同因所有内容违反法律或已签订的工作被法律禁止而完全无效,双方也将按照规定签订新的劳动合同。 如果双方未签订新的劳动合同,则终止劳动合同。 劳动者从开始工作到终止劳动合同的权利、义务和利益将按照规定执行。 用人单位有义务向劳动者支付双方商定的款项,但每工作一年至少相当于劳动合同无效时一个月的区域最低工资。
大律师补充说:“与因所有内容违反法律或已签订的工作被法律禁止而导致劳动合同全面无效的处理有关的其他问题,属于法院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解决的权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