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参与基层维护安全秩序的部队参加自愿保险的补助标准
宁平省自愿缴纳社会保险的基层参与维护安全秩序的人员的补助标准,依据该省社会保险的公文。
宁平省社会保险局发布了第1192/BHXH-QLT号文件,关于支持部分参与者缴纳社会保险、医疗保险,自2026年1月1日起生效。
根据该文件,对参与宁平省基层维护安全秩序的参与者,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补助标准如下:
- 原河内省居民(在安排之前):每月每人补助23万越南盾(原河内省人民议会第02/2024/NQ-HĐND号决议);
- 属于旧南定省(在安排之前)的人员:根据农村地区贫困户标准(旧南定省人民议会第46/2024/NQ-HĐND号决议)提供25%的缴费支持;
- 属于旧宁平省(在安排之前)的人员:根据农村地区贫困户标准(旧宁平省人民议会第03/2024/NQ-HĐND号决议)提供25%的缴费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