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用预计基本工资 2.527.200 越南盾的对象,从 1.7 开始
预计基本工资将从230.4万越南盾上调8%至2527.200越南盾,自2026年7月1日起实施。那么哪些对象可以加薪?
基本工资是计算在公立机关、组织、事业单位工作的领取工资、津贴和奖金制度的依据工资。
根据第73/2024/NĐ-CP号议定第2条第1款规定的基本工资标准,享受工资和津贴的对象如下:
(1)2008年《干部、公务员法》第4条第1款和第2款规定的从中央到县级的干部、公务员,经2019年《干部、公务员法》和《公务员法》若干条款的修订和补充;
(2)2008年《干部、公务员法》第4条第3款规定的乡级干部、公务员,经2019年《干部、公务员法》和《公务员法》若干条款的修订和补充;
(3)根据《2010年公务员法》的规定,公立事业单位的公务员在《关于修订和补充公务员法若干条款的法律》和《2019年公务员法》中进行了修订和补充;
(4)根据第111/2022/NĐ-CP号议定书规定的劳动合同制度从事工作的人员,属于适用或在劳动合同中有协议的情况,适用根据第204/2004/NĐ-CP号议定书的工资等级。
(5)根据第45/2010/NĐ-CP号议定书(经第33/2012/NĐ-CP号议定书修订和补充)的规定,在各协会编制指标中工作的人员,其活动经费由国家预算支持;
(6)越南人民军的军官、专业军人、国防工人、职员和合同工;
(7)领取工资的军官、士官、公安工人和属于人民公安的合同工;
(8)在密码组织工作的人;
(9) 越南人民军下士和士兵;人民公安下士和义务兵;
(10)在乡镇、村庄和居民区的非专职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