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村、居民区的医务人员,每月可获得超过170万越南盾的补助
从7月15日起,村、居民小组的医务人员和村、村助产士可以获得1771万越南盾或1265万越南盾的资助——具体取决于村、居民小组的规模。
政府第192/2026/NĐ-CP号议定书规定了医疗领域的一些特殊津贴制度;每月对村、居民小组的医务人员和村、社助产士提供支持。该议定书自2026年7月15日起生效。
该法令第7条规定了对村、居民区卫生人员和村、社助产士的每月补助制度。
据此,对村、居民区卫生人员和村、社助产士的每月补助标准为基本工资的0.7倍或0.5倍,规定如下:
- 0.7倍适用于在以下地区工作的村、居民区卫生人员和村、村助产士:有350户以上家庭的村;根据政府规定,在困难地区社的村;有500户以上家庭的居民区;
- 适用于在剩余的村、社、居民区工作的村、社、居民区卫生人员和村、社助产士的0.5倍。
省人民委员会根据地方的特点、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实际需求和预算能力,向同级人民议会提交,具体确定村、居民小组和村、村助产士的数量;具体规定村、居民小组和村、村助产士每月的具体补助标准,但不得低于上述规定的补助标准。
根据政府第161/2026/NĐ-CP号议定,自2026年7月1日起,基本工资将增加到每月253万越南盾。
因此,从7月15日起,村、居民小组的医务人员和村、村助产士可以获得1771万越南盾或1265万越南盾的资助,具体取决于村、居民小组的规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