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扩大参加工伤保险的对象的提议
《劳动安全卫生法》草案建议扩大与正在领取养老金但签订合同的人员参加工伤保险的对象。
内政部已就修订后的《劳动安全与卫生法》(ATVSLĐ)草案的准备进度和一些重大内容提交了报告。
据起草机构称,在实施近10年后,《劳动安全与健康法》为保障在劳动安全与健康条件下工作的权利创造了重要的法律框架。
然而,面对工业化、数字化转型、国际一体化和劳动力市场快速发展的新要求,修订和补充《劳动安全与健康法》对于纠正不足是必要的。
同时,修订也旨在提高国家管理效力,满足新阶段的实际需求。
内政部的报告还明确指出了本次(修订)法律草案中的一些重大内容。 典型的是修订和补充有关工伤和职业病保险的规定。
为了确保与社会保险法律体系的统一性和同步性,提高劳动事故和职业病保险政策的实施效率,该法律草案侧重于以下内容:
首先,扩大对正在领取退休金但签订了1个月以上合同的人员参加强制性工伤、职业病保险的对象。
其次,将“基本工资”改为区域最低工资,以帮助提高工伤、职业病患者的保险福利水平(估计约为现行水平的50%;同时修改相关条款。
第三,修改内容,以确保与《社会保险法》内容的统一性。
本次修订的法律还建议修改和补充关于安全、劳动卫生培训、劳动安全技术检验和劳动环境监测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