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7月15日起,值班医务人员的节日和春节津贴为规定的1.8倍。
从2026年7月15日起,医务人员在节假日24小时值班,享受相当于平时1.8倍的津贴。
2026年5月30日,政府颁布了第192/2026/NĐ-CP号议定书,规定了医疗领域的一些特殊津贴制度,同时每月为村、居民小组的医务人员和村、社助产士提供支持。该议定书自2026年7月15日起生效。
对以下机构的值班费为 325,000 越南盾/人/次:特殊医疗机构、一级医疗机构;中央精神病司法研究所、边和中央精神病司法研究所。
25.5万越南盾/人/次值班,适用于:二级医疗机构、区域精神病司法鉴定中心、国防部下属军队法医研究所、公安部刑事科学研究院下属法医鉴定中心、国家人体器官移植协调中心(对于协调获取、运输、保存人体组织、器官的值班)。
对于:其余医疗机构、刑事技术处法医工作部门、省公安厅、公立院外急救机构(对于急救点值班)、乡级卫生站、乡级卫生站所属卫生站点、军民医卫生站、军民医诊所、人民公安诊所、卫生部直属公立社会援助机构,值班费为18.5万越南盾/人/次。
70000 越南盾/人/班次,适用于:抚养、疗养有功人员的机构;其余的公立社会援助机构。
如果在专科、特殊区域24小时值班,则值班津贴按上述规定的1.5倍计算。
如果每周休息日24小时值班,则值班津贴为上述规定的1.3倍;在节假日值班,则值班津贴为上述规定的1.8倍。
根据本法令第3条第2款a项的规定,在各院系、特殊区域每周休息日、节假日、春节期间轮班工作12/24小时的劳动者,可享受相当于24/24小时值班津贴0.5倍的工资。
本法令第3条第1款b项规定的12/24小时轮班工作的劳动者可享受相当于24/24小时值班津贴的0.5倍。
本法令第 3 条第 1 款 b 项规定的轮班工作 16/24 小时的劳动者可享受相当于 24/24 小时值班津贴的 0.75 倍。
该法令还明确指出,根据常住制度值班的劳动者可享受35000-160000越南盾/人/班次的津贴,具体取决于医疗机构的等级。
此外,24小时值班的劳动者将获得4万越南盾/人/班次的伙食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