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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和省各单位的许多非专职人员对终止后的制度和政策表示关注。 图片:香芽
庆和省各单位的许多非专职人员对终止后的制度和政策表示关注。 图片:香芽

庆和省仍有232个单位拖欠非专业干部的社保。

Phương Linh (báo lao động) 11/06/2026 09:17 (GMT+7)

庆和省——截至2026年5月底,庆和省仍有232个单位拖欠非专业人员的社保,总额超过22亿越南盾。

据庆和省社会保险局称,截至2026年5月,全省共有232个单位拖欠社会保险(BHXH),涉及在乡、坊、村、居民区的非专职人员。

相关劳动者总数为1459人,社保滞纳金超过22.26亿越南盾。

在负债累累的地方中,由延乐基层社会保险管理的地区记录了379个单位,滞纳金总额超过12.29亿越南盾,占全省总债务的很大比例。

据庆和省社会保险局领导介绍,从2025年7月1日起,2024年《社会保险法》正式生效,将乡镇、村、居民区的非专职人员纳入强制参加社会保险的群体。

具体而言,2024年《社会保险法》第2条第1款k项规定,在乡、村、居民区从事非专业工作的人员属于强制参加社会保险的对象。

对于医疗保险(BHYT),根据2024年修订后的《医疗保险法》第12条第1款g项的规定,参加社会层面的非专职人员。

与此同时,在村、居民区的非专职人员将获得国家预算支持,按现行规定缴纳医保的50%。

根据第158/2025/NĐ-CP号议定书,对于这类对象,作为缴纳社保依据的工资是每月津贴。如果津贴低于作为强制缴纳社保依据的最低工资,则按照2024年《社会保险法》第31条第1款第d项规定的最低标准执行。

目前社保缴费比例为25%,包括22%用于养老金、抚恤金和3%用于疾病、产假基金。

根据对每个群体的规定,医保缴费率为4.5%。 其中,乡镇级非专职人员每月缴纳基本工资的4.5%(用人单位缴纳3%,劳动者缴纳1.5%)。

村、居民区的非专职人员缴纳的费用为参考水平的4.5%(目前参考水平为基本工资2,340,000 越南盾)。

关于社保、医保缴费方式,目前对乡镇级非专职人员的规定是:用人单位每月缴纳社保、医保的用人单位部分,并按照规定将劳动者的缴款部分提入社保基金(用人单位缴纳20%,劳动者9.5%)。

在村、居民区的非专职人员,用人单位每月缴纳用人单位的社保部分(3%用于疾病、生育基金,14%用于退休、死亡抚恤基金),并根据规定将劳动者缴纳的部分用于社保基金(8%用于退休和死亡抚恤基金)。

关于医疗保险,用人单位每月提取劳动者50%的医疗保险缴费额度,剩余的50%的医疗保险缴费额度由国家预算支持,用于缴纳医疗保险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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