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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区人民法院开庭。图片:海防市人民检察院
第12区人民法院开庭。图片:海防市人民检察院

法院审理借用工作证件案,一人2本社保卡

Hoàng Khôi (báo lao động) 19/03/2026 08:41 (GMT+7)

海防市——第12区人民法院刚刚开庭审理了宣布劳动合同无效的请求。

第12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武氏 thơm(1989年出生,居住在海防市上鸿社高舍村)提出的关于“要求宣告劳动合同无效”的劳动问题。 相关权利和义务人包括:武氏 ngát(1992年出生,居住在海防市清绵社和平村);FORVIET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和海防市社保局。

根据申请内容,武氏 thơm 女士和武氏 ngát 女士是亲姐妹。2010年,由于未满18岁,但想在企业工作,ngát 女士借用了 thơm 女士的身份证与 FORVIET 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海防市 Kẻ Sặt 社)签订劳动合同,并于2010年4月被录用。

在工作过程中,Ngát女士以30100278xx的社保号码参加了社保,所有与劳动合同和社保相关的档案都以武氏 thơm 女士的名义登记。与此同时,Thơm 女士正在越南 CONTINUANCE 鞋业有限责任公司工作,并以30090668xx的社保号码参加了社保。然而,社保机构尚未发现一个人有两个不同的社保号码,因此继续记录上述两种情况的社保缴费情况。

2010年5月25日,Ngát女士终止了与FORVIET工业责任有限公司的劳动合同(合同以Vũ Thị Thơm的名义签署)。由于与参加社保有关的障碍出现,Thơm女士要求法院宣布Ngát女士(直接工作但以Vũ Thị Thơm的名义签署)与FORVIET工业责任有限公司的劳动合同无效,同时要求根据法律规定解决劳动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

在审查了整个案件内容后,第12区人民法院发布了一项决定,接受武氏 thơm 女士的要求,宣布武氏 ngát 女士(署名武氏 thơm)与 FORVIET 工业责任有限公司(根据社保卡号 30100278xx)之间的劳动合同无效,同时根据法律规定解决劳动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利和利益。

通过上述事件可以看出,目前仍然存在劳动者借用他人身份证或公民身份证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这种行为可能导致个人产生多个不同号码的社保卡,给今后管理和解决社保制度带来困难。劳动者需要提高遵守法律的意识,不借用或使用他人的身份证件签订劳动合同,以保障其参加社保和劳动关系时的合法权利和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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