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riginal Vietnamese content is translated by LaoDongAI
《存款保险法》明确规定了处理逾期缴纳存款保险费的行为的措施。 图片:英辉
《存款保险法》明确规定了处理逾期缴纳存款保险费的行为的措施。 图片:英辉

处理存款保险费欠缴、滞纳行为的措施

ANH HUY (báo lao động) 19/02/2026 15:09 (GMT+7)

《存款保险法》明确规定了处理逾期缴纳存款保险费的行为的措施。

国会通过了《存款保险法》,共8章41条。该法自2026年5月1日起生效。

本法规定了存款保险活动;被保险人的权利和义务、参与存款保险的组织、存款保险组织以及国家对存款保险的管理。

此外,本法还适用于存款保险人、参与存款保险的组织、存款保险组织、与存款保险活动相关的其他机构、组织和个人。

特别是,该法律规定了处理未足额缴纳、逾期缴纳存款保险费的行为的措施。

据此,参与存款保险的组织违反本法规定的存款保险费缴纳期限,除了必须缴纳不足费用外,还必须每天缴纳未缴纳金额的0.05%的滞纳金,但根据法律规定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存款保险费逾期缴纳或根据本法规定暂停缴纳未缴纳、逾期缴纳存款保险费的情况除外。

如果存款保险公司发现存款保险费的计算和缴纳不准确,存款保险公司有责任在发现之日起 15 天内通知并追缴不足费用或撤回多缴的费用。

自必须缴纳存款保险费之日起 30 天后,如果参加存款保险的组织未缴纳或未足额缴纳存款保险费和滞纳金,存款保险组织应致函越南国家银行,要求其依法处理。

在此处阅读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