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的村长、居民小组组长的标准
《劳动报》法律咨询办公室答复:
第7条第185/2026/NĐ-CP号议定书规定了村、居民小组的组织、活动以及对村、居民小组非专职人员的制度和政策(自2026年5月26日起生效),规定了村长、居民小组组长的标准如下:
1. 是居住在乡镇、坊、经济特区的越南公民,年龄在21岁以上,优先考虑符合规定的劳动年龄人口;有足够的健康状况来完成分配的任务和职责。
2. 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以身作则;在社区中享有声誉;受到人民的信任;本人和家庭在道德、生活方式方面具有模范作用,遵守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
3. 具备文化知识、能力、经验和动员方法,组织人民做好社区居民的自治工作,有效开展地方党委、乡级政府交办的任务;鼓励选择具有符合村、居民区活动要求的专业水平的人员。
4. 具备与任务要求相符的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具备规划、汇总、统计、报告和执行规定的任务的能力。
5. 不在受到纪律处分、被追究刑事责任或正在执行法院判决、决定期间。
因此,从2026年5月26日起,村长、居民小组组长的标准将如上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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