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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2026年7月1日起,使用他人姓名进行举报的人将受到警告处分。图片:VGP
从2026年7月1日起,使用他人姓名进行举报的人将受到警告处分。图片:VGP

公务员、官员冒用他人的名义举报,将如何受到纪律处分?

Nam Dương (báo lao động) 25/05/2026 09:02 (GMT+7)

读者thedungxxx@gmail提问:公务员、职员使用他人姓名进行举报将如何处理?

《劳动报》法律咨询办公室答复:

第7条第156/2026/NĐ-CP号议定书(自2026年7月1日起生效)修订和补充了关于对举报人(干部、公务员、工作人员)进行纪律处分的第31/2019/NĐ-CP号议定书第23条,规定如下:

2. 警告处分适用于举报人,如果其行为之一是:

a) 已根据本条第 1 款的规定受到警告处分并再次犯罪;

b) 强迫、收买他人虚报事实;

c) 使用他人的姓名进行举报,但本条第3款b项规定的情况除外。

第156/2026/NĐ-CP号议定第7条第3款b点规定:使用他人姓名进行举报,影响机关、组织、单位的正常活动或造成内部不团结。

因此,从2026年7月1日起,公务员、工作人员使用他人姓名进行举报将受到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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