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6名教师可以享受40%的职业优惠津贴
读者trannguyenxxx@gmail提问:根据新规定,哪些教师可以享受40%的职业优惠津贴?
《劳动报》法律咨询办公室答复:
第182/2026/NĐ-CP号议定书第3条第5款(自2026年7月7日起生效)规定了公立教育机构教师、教育机构管理人员和教育支持人员的职业优惠津贴制度,规定了40%的优惠津贴适用于以下情况:
a) 在中专学校任教政治教育的教师;
b) 在初中、高中、职业中学任教的教师;
c) 在成人教育中心、职业教育中心 - 成人教育中心任教的教师;
d) 在教育培训管理干部学校、师范学校、高等教育机构师范系、大专院校任教的教师;
d) 教师在学院、中专院校中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
e) 教师是优秀艺术家、优秀医生、优秀艺人及以上,或持有国家职业技能证书4级及以上,或5/6、6/7级及以上或同等学历的工人,直接在专科学校、中专学校进行实践教学。
第10条第182/2026/NĐ-CP号议定书规定了以下执行情况:
1. 本法令自2026年7月7日起生效。 本法令规定的职业优惠津贴自2026年1月1日起实施。
因此,上述教师将享受40%的职业优惠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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