岘港的企业向工人支付了14个月的工资
岘港——一家名为新明-光明制衣公司的企业在4月30日至5月1日假期向工人支付了14个月的工资。
来自岘港市南福社工会的消息,4月30日称:新明-光明制衣公司,与光明7号、光明4号和光明制衣厂——隶属于南福社工会,已在4月30日至5日假期向劳动者支付了14个月的工资。
这不仅是今年重大节日期间有意义的物质奖励,也是企业对各企业劳动者集体努力、负责任的工作精神和忠诚度的及时认可。
光亮7号、光亮4号和光亮制衣厂的工人对这个奖励感到非常高兴和兴奋。
阮祥如先生——安祥7号制衣厂工会主席分享道:“今天劳动者的喜悦正是工会继续陪伴、更好地关心会员生活的动力。 14 月份的奖励不仅具有物质价值,也体现了企业对各企业劳动者集体的关心和认可。”
新明-光明制衣公司的实际关怀以及各级工会组织,特别是南福社工会的联系作用,为建设团结、稳定、可持续发展的工作环境做出了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