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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出租的出租屋位于昇龙工业区附近,目前工人的电费为每度3000越南盾至3500越南盾。 图片:明芳
工人出租的出租屋位于昇龙工业区附近,目前工人的电费为每度3000越南盾至3500越南盾。 图片:明芳

工人们希望房租电费透明化

Minh Phương (báo lao động) 28/05/2026 14:21 (GMT+7)

许多工人希望出租屋的电费按正确的价格计算,与共同使用费分开,以避免承担不合理的费用。

希望房东公开电费

通过记录,大多数房东对工人的电费收取3000-3500越南盾/度。与此同时,目前出租屋的电费为101-200千瓦时,约合2380.39越南盾/千瓦时(不含8%增值税)。

石先生——河内市天禄社 bầu 村出租屋的主人,以前有近 30 间出租屋,但现在缩减到只有几间出租。他表示,出租屋已经旧了,近 20 年了,所以年久失修,虽然以低价出租,但仍然挑工人租。

目前,他收取的房租为 50 万越南盾,电费为 3000 越南盾/次,水费为 50000 越南盾/人。

塔普先生表示,适用于工人的3000越南盾/度的电价是合适的,因为居民用电的零售价约为2380越南盾/千瓦时,外加照明和运营的电费。

同样,谭女士——后养村(天禄社)的房东,有8个出租房间,目前也实行3000越南盾/千瓦时,水费25000越南盾/人。

花先生( bầu 村)有 22 间出租房间,大多数租户是在升龙工业区工作的工人。

他透露,目前向工人出售电压的价格是3000越南盾/次,用水是25000越南盾/立方米。据花先生说,出租屋适用101-200千瓦时的电压,但必须计算摄像头、通用照明等项目,因此必须在电价中增加这些费用以维持运营。

与此同时,许多工人认为,需要明确区分生活用电费和共同使用费,以避免“合并”导致租户支付高于实际费用的情况。

河内租房工人后先生表示,他在后养村的房间多年来一直被收取350万越南盾/度的电费。 炎热天气高峰时,家里用了大约140度电,不得不支付近50万越南盾。

据后先生说,房东解释说,差价是由于租户必须共同支付照明、走廊和抽水的电费。

电价错误收费可能被处以高达3000万越南盾的罚款

自5月25日起,第133/2026号议定书正式生效。根据规定,违反用电规定的行为将受到行政处罚,对出租人处以2000万至3000万越南盾的罚款,如果按照零售电价购买电力用于生活目的,则向租户收取高于规定的电费。

后先生认为,这种处罚是必要的,以限制房东擅自提高电价的情况。

阮文巴先生——在升龙工业区附近租房的工人——分享说,他家现在要支付3000越南盾/度电。 炎热的旺季,家里用完了300度电,相当于大约90万越南盾。

据巴先生说,租户应该只按规定支付生活用电费,而公共照明或抽水电应该计入服务费,而不是计入电费。

关于违规行为的处理,YouMe有限责任律师事务所副主任武垂庄女士表示,根据电力活动中行政违规行为的处罚规定,乡级人民委员会主席有权处罚房东未按规定收取电费的情况。

当发现房东收取高额电费时,租户可以向居住地的坊、社人民委员会反映,或通知电力部门,以便配合检查,并按照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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