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riginal Vietnamese content is translated by LaoDongAI
乡级非专职人员于2026年5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之前被安排到村、居民区... 享受根据第154号议定书的政策。图片:海阮.
乡级非专职人员于2026年5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之前被安排到村、居民区... 享受根据第154号议定书的政策。图片:海阮.

非专职人员何时可以享受第154号议定的待遇?

Phương Minh (báo lao động) 29/05/2026 11:54 (GMT+7)

阮恒女士提出了一个问题,即根据第185/2026/NĐ-CP号议定书,享受第154号议定书待遇的非专业社会工作者是如何规定的。

YouMe有限责任律师事务所副主任武垂庄表示:2026年5月26日,政府颁布了关于村、居民区组织活动的第185/2026/NĐ-CP号议定书,以及对村、居民区非专职人员的制度和政策,具体规定如下:

——2025年7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期间,因实施村、居民区的整顿、改组而被安排到村、居民区的乡级非专职人员,可享受政府关于精简编制规定的乡级非专职人员政策。

——从2024年《社会保险法》生效(2025年7月1日)到本法令生效期间,对村、居民区非专职人员强制缴纳社会保险,应按照社会保险法律的规定执行。

地方政府有责任主动审查、平衡和安排资金,以充分、及时地缴纳或追缴,从而保障该对象的权益。

因此,对于 2025 年 7 月 1 日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期间因实施村、居民小组的重新安排而被安排到村、居民小组的乡镇非专职人员,将享受根据政府关于精简编制的第 154/2025/NĐ-CP 号法令进行的乡镇非专职人员政策。

其中,本法令中的5项精简编制政策包括:

(1) 提前退休政策(第154/2025/ND-CP号法令第6条)。

(2) 转向在国家预算中不定期领取工资的组织工作的政策(第 7 条第 154/2025/NĐ-CP 号法令)。

(3) 遣散费政策(第 154/2025/ND-CP 号法令第 8 条)。

(4)根据《地方政府组织法》(第9条,第154/2025/NĐ-CP号议定书)的规定,对自实施两级地方政府模式之日起立即离职的乡级非专职人员的政策。

(5)针对因村、居民区调整而超编的村、居民区非专职人员的政策,自有权机关做出调整决定之日起立即离职(第10条第154/2025/NĐ-CP号议定)。

如果乡镇一级的非专职人员自实施《地方政府组织法》规定的两级地方政府模式之日起立即离职,并被安排在村、居民区担任非专职人员,则不得享受第154/2025/NĐ-CP号议定书第9条第4款规定的政策。

在此处查看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