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与国家安全工业综合体的成员的责任
读者邮箱为baotungxxx@gmail. com提问:参与国家安全工业综合体的成员有何责任?
YouMe 有限责任律师事务所律师胡秋庄回答:
第9条,第60/2026/NĐ-CP号议定书(自2026年2月13日起生效)规定了参与国家安全工业综合体成员的责任,如下:
1. 参与国家安全工业综合体的成员的共同责任
a) 按照既定的范围、任务、计划、领域参与国家安全工业综合体的活动,并遵守已签署的合同;
b) 确保与合同履行过程相关的国家机密、技术机密;根据关于保护国家机密的法律规定,保护国家安全工业综合体参与和运营过程的信息;
c) 负责管理已接收的资金,专门用于履行国家安全工业综合体的任务,独立于其他任务。 遵守关于参与国家安全工业综合体活动的检查和报告制度,并按照安全工业发展管理委员会的规定和要求,对已报告的内容负责。
2. 对于履行研究、设计、制造、试验、生产、完善、供应、维修、改造、改进、现代化安全工业产品和服务合同的企业,除了本条第1款中提到的责任外,还必须履行以下几项责任:
a) 研究、设计、制造、试验、生产、完善、供应、维修、改造、改进、现代化安全工业产品和服务,确保质量、数量以及根据已批准的合同规定的指标、战术和技术特性;
b) 提取至少 5% 的应税收入或 3% 的总收入,用于履行已签署的安全工业产品和服务的生产、供应合同,用于向安全工业发展投资基金捐款。 该组织的捐款是国内企业,计入生产经营成本,并在确定应税企业所得税收入时扣除。
因此,从2026年2月13日起,参与国家安全工业综合体的成员有责任执行上述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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