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销员有什么责任?
读者 dinhvanxxx@gmail 提问:根据新规定,参与传销的人员有何责任?
《劳动报》法律咨询办公室答复:
第137/2026/NĐ-CP号议定书第41条第1款,关于多层次方式管理经营活动(自2026年7月1日起生效),规定参与多层次销售的人员有责任:
a) 保留参与传销的合同;
b) 仅在获得会员卡后进行营销、销售和多层次销售网络开发活动;
c) 在介绍或营销、销售之前出示会员卡;
d) 遵守多层次销售参与合同和企业运营规则;
d) 在介绍传销企业、以传销方式经营的商品、奖励计划和传销企业运营规则时,提供完整、真实的信息;
e) 不以使用图片、设备、服装、单位、医疗机构、医生、药剂师、医务人员的姓名、信件、感谢信、病人的感谢词、医生、药剂师、医务人员的文章等形式提供有关食品的信息;不提供关于发布、引用、提炼或发表病人意见描述具有治疗作用的食品的食品信息。
因此,从2026年7月1日起,参与销售的人员将承担上述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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