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调动原则是如何规定的?
《劳动报》法律咨询办公室答复:
第12条第1款,第93/2026/NĐ-CP号议定书,详细规定和指导实施《教师法》(自2026年3月31日起生效),规定了关于转移对象和原则,如下:
a) 调动对象:希望调动的公立教育机构的教育工作者、担任教育机构管理职务的教育工作者;
b) 调动原则:当教师有需求时,调动教师必须得到教育机构、机构、单位的同意,以及教师调动和调动地点,同时符合教育机构、机构、单位的实际工作条件;遵守主管机构的调动指导和规定。
因此,从2026年3月31日起,教师调动原则将如上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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