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优先接受出生前和新生儿先天性疾病筛查?
读者thanhloanxxx@gmail提问:哪些女性将优先从2026年7月开始接受先天性和新生儿疾病筛查?
《劳动报》法律咨询办公室答复:
第168/2026/NĐ-CP号议定第10条第2款,详细规定了《人口法》(自2026年7月1日起生效)的若干条款和组织措施,指导实施,规定了优先筛查一些出生前和新生儿先天性疾病的路线图,如下:
a) 从2026年7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属于贫困户、低收入户、社会保障户的孕妇和新生儿;特别困难村庄的居民;属于少数民族和山区、边境、海岛的社,可免费使用本法令第9条规定的服务套餐,以及本条第1款a项规定的国家预算支持额度;
b) 从2027年7月1日起:所有孕妇和新生儿均可享受本法令第9条规定的服务套餐支持,以及本法令第12条第2款b项规定的资金来源,按照本条第1款a项的规定提供支持。
第9条第168/2026/NĐ-CP号议定书规定了一些先天性和新生儿疾病的筛查范围和对象,如下:
1. 孕妇接受产前筛查,并接受足够的 04 种基本疾病:唐氏综合征、爱德华兹综合征、帕塔乌综合征、地中海贫血(先天性溶血性贫血)(以下称为产前筛查服务包)。
2. 新生儿接受检查并采用新生儿筛查方法,满足5种基本疾病:先天性甲状腺功能减退症、G6PD缺乏症、先天性肾上腺增生症、先天性听力障碍、严重先天性心脏异常(以下称为新生儿筛查服务包)。
因此,从2026年7月1日起,上述妇女将优先接受产前和新生儿先天性疾病筛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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