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个妇女群体在分娩时获得至少200万越南盾的资助
读者thanhthuyxxx@gmail提问:哪些女性在分娩时可获得至少200万越南盾/人的资助?
《劳动报》法律咨询办公室答复:
第 3 条第 168/2026/NĐ-CP 号议定书详细规定了《人口法》(自 2026 年 7 月 1 日起生效)的若干条款和组织措施,指导实施,规定了生育子女时的财政援助水平以及实施财政援助的程序和手续如下:
1. 生育子女时,最低财政援助额度为200万越南盾/妇女,适用于以下情况:
a) 极少数少数民族妇女;
b) 省、市的生育水平低于生育水平的妇女;
c) 妇女在35岁之前生育两个孩子。
女性同时分娩时,属于本条第1款a、b和c项规定的情况,可享受一定额度的补助。
2. 生育子女时提供资金支持的程序和手续:
乡、坊、经济特区人民委员会主席(统称乡级人民委员会)根据出生登记手续互联互通系统、国家人口数据库、国家身份识别应用程序(VNeID)和现有数据库的信息,决定为生育妇女提供资金支持,并按照本条第1款的规定,在出生登记时进行支付。
因此,从2026年7月1日起,上述妇女在生育子女时将获得至少200万越南盾/人的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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