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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工商户已缴纳增值税、个人所得税,但当年实际产生的收入低于5亿元,则按照规定进行清算、退还、还款兼清算预算收入。 摄影:海阮
个体工商户已缴纳增值税、个人所得税,但当年实际产生的收入低于5亿元,则按照规定进行清算、退还、还款兼清算预算收入。 摄影:海阮

处理个体工商户超额缴纳的税款、滞纳金、罚款

Nam Dương (báo lao động) 10/03/2026 15:17 (GMT+7)

读者hongvanxxx@gmail提问:如何处理个体工商户超额缴纳的税款、滞纳金、罚款?

《劳动报》法律咨询办公室答复:

第12条第68/2026/NĐ-CP号议定书规定了对个体工商户、个体经营者的税收政策和税收管理(自2026年3月5日起生效),规定了关于处理税款、滞纳金、罚款的处理如下:

1. 对于已获本法令第11条第1款规定的经营户、经营个人,或其他组织、个人对当年产生的交易进行增值税和个人所得税的抵扣和代缴,但当年实际产生的收入低于5亿元的,应当按照税收管理法律的规定,对多缴税款进行抵扣、退还、还款兼抵扣预算收入的程序。

2. 对于已缴纳增值税、个人所得税的个体工商户、个体经营者,但当年实际产生的收入低于5亿元的,按照税收管理法律的规定,对超缴税款进行清算、退还、退还兼清算预算收入。

3. 对于已缴纳或由组织、个人扣除、代缴的税款、滞纳金、罚款超过应缴纳税款、滞纳金、罚款的个体工商户、个体经营者,应按照税收管理法律的规定,对超缴税款进行清算、退还、还款兼预算收入清算。

4. 财政部部长关于处理税款、滞纳金、罚款超额缴纳的档案,其权限、责任,以及按照规定执行的程序和手续。

5. 提交退税申请的机构是提交纳税申报表的税务机关。 对于只有在电子商务平台、数字平台上经营的个体工商户、个体经营者,其已由电子商务平台、数字平台管理人代扣代缴税款,或者只有其他经营活动已由其他组织代扣代缴税款的,则接收和处理退税申请的机构是经营户、个体经营者居住地的税务机关。

因此,从2026年3月5日起,按照上述规定处理个体工商户的税款、滞纳金、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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