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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与环境部解答了许多关于颁发红皮书的规定。图片:芳英
农业与环境部解答了许多关于颁发红皮书的规定。图片:芳英

农业与环境部解答了为海外越南裔人士更换红皮书的问题

HUY HÙNG (báo lao động) 29/03/2026 14:33 (GMT+7)

农业与环境部就为海外越南裔人士更换红皮书的程序作出回应。

公民向农业与环境部提问,内容为:

我是一名居住在国外的越南人,由于个人信息从旧身份证更改为外国护照,需要办理土地使用权证书的更换手续。

根据第151/2025/NĐ-CP号议定书附件B部分II.2.5的规定,对于变更土地使用者信息的情况,对于居住在国外的越南裔人士,必须提交主管机关的文件,以获得法律规定的变更信息的许可或认可。

那么,在这种情况下,主管机构的文件包括哪些文件,以及由哪个机构颁发,才能被视为有效?

农业与环境部的意见如下:

根据第II部分第5款b项的规定。2.5 第151/2025/NĐ-CP号议定书B部分,对于因个人信息变更而需要更换土地使用权证书的海外越南人,“主管机关允许或承认更改姓名或更改信息的文件”被理解为显示当前个人信息的合法文件。

这些文件包括:(i)由当地主管机构签发的有效外国护照;(ii)外国户籍文件,如更名证明、户籍更正证明、出生证明、结婚/离婚证明;(iii)由外国居住或户籍管理机构签发的个人信息确认函;以及(iv)相关越南文件(如有),如确认旧身份证号码或个人身份识别号码。

由外国机构签发的文件必须通过领事认证(免除除外)并翻译成越南语,并按照规定进行认证。

农业与环境部通报,以便公民了解并联系当地主管机构,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审查和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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