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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政部刚刚回复,提供了关于合并后保留公务员津贴制度的信息。 图形图片:香江
内政部刚刚回复,提供了关于合并后保留公务员津贴制度的信息。 图形图片:香江

内政部回应合并后保留公务员津贴的问题

ĐỨC VÂN (báo lao động) 28/04/2026 08:27 (GMT+7)

内政部刚刚回复,提供了关于合并后保留公务员津贴制度的信息。

读者阮氏明芳(人物姓名已更改 - 记者)向内政部提问时表示:一名担任部门负责人(任期 2023 年 8 月 1 日至 2028 年 7 月 30 日)的公务员,是国家保障经常性支出的 4 类事业单位,享受 0.3 的职务津贴。

2025年7月,该单位被并入另一个单位(类型没有变化,但没有部门负责人),该官员不再是部门负责人,仅担任辅助官员。

“我请问,上述公务员什么时候才能享受职务津贴?根据2025年8月9日第16/CV-BCĐ号文件的例子,这项职务津贴没有被提及,这样可以理解为不享受职务津贴吗?

第11条第178/2024/NĐ-CP号议定书提到了领导职务津贴,那么上述情况是否适用第11条第178/2024/NĐ-CP号议定书,是否可以保留到任期届满?

关于这个问题,内政部答复如下:

2024年12月31日,政府颁布了第178/2024/NĐ-CP号议定书(经第67/2025/NĐ-CP号议定书修订和补充),其中第11条规定:

“因组织机构调整,不再担任领导职务或被选举、任命担任领导职务的干部、公务员、管理干部,其职务工资或领导职务津贴较低,则保留原职务工资或原领导职务津贴至选举届满或任命届满。已在选举届或任命届满期限内担任领导职务、管理职务且任期未满6个月的,则保留6个月”。

根据上述规定,内政部建议公民与干部、公务员、工作人员管理机构(内政厅)联系以获得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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