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对工资系数被更改而未被告知感到愤怒
兴安省太平市水利工程开发企业工人反映工资系数下降,但未事先通知和沟通。
《劳动报》刚刚收到了在南太平水利工程开发有限公司(简称南太平公司)下属的太平市水利工程开发企业工作的工人的反映,称工资系数下降,但未收到公司的通知和沟通。
阮雄山先生气愤地说:“我们是与公司合作长达30年的劳动者,但当工资系数下降时,我们没有收到公司方面的任何交流或征求意见。此前,我们享受7/7级工资,系数为4.4。然而,从2025年6月至今,我们的工资系数下降到4.05。”
同样与南太平公司合作30年,阮文马克先生说:“我们很疑惑,为什么在同一个系统上,工资系数却不同,南太平低于其他地区,达到4.05。 以前,各地区的工资系数是相同的,但当工资系数下降时,我们没有收到公司关于下降的任何通知。 值得一提的是,公司承诺从4月15日开始回复员工,但到目前为止还没有收到任何回复。”
根据南太平公司向兴安省内务厅提交的关于检查和核实劳动者要求内容的报告,根据《劳动法》和《企业国有资本管理法》的规定,在单位的特殊性、劳动者的工作效率和公司目前的生产经营成果的基础上,由13名成员组成的公司工资委员会已同意制定新的工资标准。
其中,对于直接生产的工人,只有一个职位,即工程管理工人,7级系数为4.05(相当于2026年1月的950万越南盾)。
2026年6月底,南太平公司领导组织征求劳动者对直接工人是否应调整工资等级的意见,通过秘密投票,结果57.2%的人保留意见,不进行调整。
此外,公司预计2026年9月,公司工资委员会将开会统一最终方案。 如果调整获得通过,公司将继续办理必要手续。 之后,公司将提交给主管机构进行评估,并获得批准以执行。
关于上述问题,兴安省劳动联合会领导表示:“关于劳动者的工资系数,与国家规定的底线相比,并不低,但与之前的系数相比,则较低。公司没有在安排工资方面犯错,而是在组织会议征求劳动者意见方面犯错。根据规定,当减薪时,必须与劳动者沟通,如果劳动者同意,才能减薪。”
兴安省劳动联合会领导补充说:“此前,我们已建议公司领导层恢复为劳动者按时支付工资,这样做对长期与公司合作的劳动者来说是不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