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根据现行工资系数获得额外 300% 的工资增长支持
关于网络安全保护力量的第 329/2026/NĐ-CP 号法令规定,如果获得额外支持,则最高可增加 300% 的工资,按现行工资系数计算。
此内容已在政府关于网络安全保护力量的第329/2026/NĐ-CP号议定书中规定。
负责保护网络安全的专门力量是核心力量,部署在公安部、国防部。
属于专门负责保护网络安全的部队编制或属于优待、吸引人才的人员,除法律规定的工资、津贴和其他制度外,可考虑每月按下列标准之一获得额外补助:
对于在专门负责保护网络安全的部队中执行专业、业务任务,对学历、专业知识和工作成果有要求且不属于第2级和第3级规定范围的情况,第1级,最高不超过按现行工资系数计算的工资的100%。
2级,最高为现行工资系数的200%,适用于直接执行网络安全战略咨询或战略技术项目领域的任务的人员;直接执行要求专业水平、专业技能的任务,组织网络安全培训;
直接打击利用网络空间侵犯国家安全、打击网络间谍活动、网络恐怖主义、网络战争、网络犯罪;建立和实施具有高安全性、高技术要求的重要业务流程;研究、开发、运营、保护服务于网络安全保护、监控、分析、评估、预警国家网络安全威胁的系统、平台、工具、战略技术解决方案;
执行高强度任务,随时待命,紧急处理,服务于网络安全保护;组织执行保护国家安全重要信息系统的任务,保障数据安全、网络信息安全;或有直接服务于管理、指挥、运营、作战、网络安全保护工作的产出产品;
对于直接研究、开发、掌握战略技术应用、战略技术产品或直接影响国家安全的新技术的人,最高可达300%的工资,按现行工资系数计算;
直接研究、开发具有突破性价值的科技产品、解决方案、模型、提案、战略项目,以保护网络安全;执行具有特殊安全要求、特殊强度、自主应用、24/7处理紧急情况或对国家安全、秩序、社会安全有重大影响的任务。
对于每月获得额外补贴的人员,不适用按工资系数或工资法变更工资计算依据的工资制度,补贴额度应根据符合工资法、国家预算规定的相应依据确定。
不属于编制但被安排、使用、分配任务或签订合同在专门负责保护网络安全的部队中执行任务的人员,可享受报酬、酬劳、直接、合理、必要的费用支持和其他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