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拖欠社会保险金,广宁省一家公司必须出庭受审
首次在广宁省举行了为劳动者维护合法权益的庭审,原告是检察院,被告是一家拖欠保险的企业。
特别诉讼
9月14日,在广宁省第六区人民法院的审判室,发生了一起特别的诉讼。原告不是劳动者或保险机构,而是广宁市人民检察院下属的第六区人民检察院。
被告是邓权有限责任公司,地址位于广宁市广河社大田街区。
这是广宁省首起追讨社会保险债务的案件,旨在根据国会 2025 年 6 月 24 日关于试点检察院提起民事诉讼以保护弱势群体的民事权利或保护公共利益的第 205/2025/QH15 号决议,保护公共利益。
根据案件档案,从2021年6月至今,登权有限责任公司未向广河基层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金。
在庭审中,在审查了案件档案中的所有文件和证据后,公开审查、检查,听取了当事人的意见和辩论结果,审判委员会认为登权有限责任公司存在长期拖欠社会保险的行为。
尽管企业已得到社会保险机构和第六区人民检察院的督促,要求纠正,但仍未完全遵守。
根据审判委员会的说法,企业的违规行为不仅直接侵犯了劳动者的合法权利和利益,而且严重影响了社会保障政策——需要法律保护的公共利益。
庭审结束后,第六区人民法院判决邓权有限责任公司立即缴纳截至2026年9月14日的拖欠社会保险金61,944,812越南盾,给广宁市广河基层社会保险局。
自2026年9月14日起,登权有限责任公司必须继续按照《社会保险法》的规定缴纳社会保险滞纳金,直至全额缴纳社会保险金和其他收入。 企业还需缴纳3,097,240越南盾的初审民事诉讼费。
广泛部署
广宁省是全国6个被授权实施关于试点检察院提起民事诉讼以保护弱势群体民事权利和公共利益的决议的省份之一,其中包括欠缴保险的问题。
早在2026年初,广宁市人民检察院就已与保险机构合作,逐步在全省范围内广泛开展。
最明显的转变之一是企业偿还社会保险基金的欠保金额日益增加。
截至2026年9月15日,据广宁省社会保险副主任阮辉通先生称,企业缴纳回社会保险基金的欠缴保险总额约为230亿越南盾。
上述数据表明,起诉机制的影响不仅仅在于在法庭上宣判的判决。 在案件开庭审理之前,保险公司与人民检察院合作审查、建立档案并要求企业履行义务,这给许多单位带来了主动补救的压力。
目前,广宁市社会保险局与广宁市人民检察院 phối hợp 继续核实一些单位,以便向法院提起诉讼。
从广河的第一次庭审开始,新机制正在逐步创造一个法律工具,以保护劳动者的权利和公共利益,同时迫使企业对属于劳动者的保险金和社会保障政策履行全部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