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恢复寄宿学校食堂员工的权益
关于《劳动报》关于广治省南部民族寄宿学校(PTDTNT)23名食堂工作人员的困境的报道,有关部门已建议省人民委员会解决障碍,以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寻找彻底解决劳动者心声的办法
此前,正如《劳动报》6月25日的文章“改变合同形式,23名寄宿学校保育员遇到困难”所报道的那样,自2026年1月起,由于地方政府改变了合同形式,并根据第66/2025/NĐ-CP号议定书的补贴标准支付工资,南部寄宿学校23名保育员的收入大幅下降。根据第111/2022/NĐ-CP号议定书规定的稳定工资,他们被转移到服务合同,每月仅为470万越南盾,扣除保险后实际收入超过320万越南盾。
值得一提的是,这份合同只支付9个月/学年的工资,这使得他们在夏季的3个月里完全失去了收入和保险,尽管他们必须承担重大责任,没有周末休息时间来服务少数民族学生。
根据广治省人民委员会领导关于彻底解决劳动者心声和愿望的指示,教育与培训厅(GDĐT)主持组织了一次跨部门工作会议,与内务厅、财政厅、各乡人民委员会以及当地民族寄宿制初中学校的领导、会计一起。
在会议上,各机关、单位集中解决了有关工作岗位、工作人数、形式、合同期限、工资水平和社保政策等问题。各单位一致同意,根据第66/2025/NĐ-CP号议定,支持资金是为执行任务的教育机构提供额外支持的来源,而不是用于支付工资的水平。
每年支付9个月的工资,没有缴纳保险的资金,严重影响了工人的生活、心理,并且不符合现行规定。
统一实施12个月劳动合同的提议
在仔细审查法律法规和实际情况的基础上,省教育与培训厅与相关单位已达成共识,建议省人民委员会颁布指导性文件,以保护劳动者的权益。
据此,跨部门建议省人民委员会允许民族寄宿学校根据第111/2022/NĐ-CP号议定书对保育员和保安实行直接劳动合同形式。 拟议的合同签订期限为每年12个月,以避免劳动者在夏季失去收入。
关于工资制度,参谋方案明确指出,需要继续继承旧的工资政策。 劳动者将按照第204/2004/NĐ-CP号议定书规定的等级进行工资转移,确保新合同工资不低于现行工资和相关津贴。
关于上述问题,广治省内务厅表示,在省教育厅提出的解决方案正式获得省人民委员会通过后,内务厅将与省教育厅 phối hợp 发布具体指导文件,供各乡、坊人民委员会使用。 实施签订新的劳动合同将严格执行,符合法律规定,旨在彻底解决障碍,帮助食堂工作人员安心稳定生活,为特殊困难地区的教育工作做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