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养老金从10月5日起发生重大变化
从2026年10月5日起,关于支付社会养老金的新规定有很多方面,其中优先通过银行账户、社会保障账户转账。
经费按国家预算规定执行
根据关于社会养老金的《社会保险法》若干条款的详细规定和实施指南的第6条,实施社会养老金制度、政策和相关活动的经费,应按照国家预算法律的规定执行。
资金来源包括补贴支付以及宣传、审核对象、应用信息技术、干部培训、培养、检查、监督等活动。
预算编制、分配、执行和决算政策实施经费也必须遵守国家预算规定。
优先通过账户转账
一个值得注意的点是,社会养老金必须及时、足额、向正确的对象支付,同时优先通过银行账户或社会保障账户执行。
支付也可以通过电子支付账户进行,或者直接支付给受益人,具体取决于与支付服务机构签订的合同中确定的方式。
该规定有助于促进非现金支付,提高受益人的透明度和便利性。
支付单位必须满足标准
根据第 214/2025/NĐ-CP 号法令第 84 条第 4 款 u 点的规定,在特殊情况下,提供社会养老金支付服务的招标项目适用选择承包商的形式。
服务提供商必须满足省人民委员会颁布的标准和条件。 选择是按照本法令第85条第1款规定的流程和程序进行的。
通过服务组织支付必须在乡级人民委员会与服务提供商之间签订合同。合同必须明确说明对象、范围、方式、时间、地点、支付费用、结算时间以及各方的权利和责任。
25日之前必须转账下个月
每月25日之前,乡级人民委员会将根据受益对象名单,包括增加、减少和一次性领取的情况,确定下个月的支付费用。
这笔资金包括追缴款、丧葬费以及前几个月未支付的款项(如有)。 乡级人民委员会在国家金库提取预算,将资金转入支付服务机构的账户,并将名单转入下个月的支付。
在支付过程中,乡级人民委员会必须派遣人员监督服务机构的活动。
在20日之前必须完成核对
每月,支付服务机构必须汇总已收到款项、已支付金额、未收到款项的人员名单,以便转入下个月支付,以及剩余资金。
签收清单和银行转账凭证必须在每月20日之前提交给乡级人民政府,以汇总按规定支付的费用。
新流程的设计方向是封闭的,从列出清单、安排和转移资金、组织支付、监督到核对凭证,有助于确保补贴资金到达正确的人、正确的时间,并提高透明度。
财政部被委托指导实施关于经费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