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结构设计方向和工资改革的9种附加津贴
除了制定5个新的工资表外,内政部还制定了9种津贴,以便在工资改革时实施新的工资制度。
自7月1日起,干部、公务员、工作人员和正规武装力量的基本工资将上调8%,从234万越南盾上调至253万越南盾/月。
内政部继续主动配合各部委、相关机构研究,根据第十四届全国代表大会的精神,提出新的工资政策和社保方案,报告给有权机关审查决定。
同时全面评估关于实施关于工资政策改革的第27号决议和关于改革社会保险(BHXH)政策的第28号决议的情况。
内政部做了充分准备,独立咨询了专家组,在向主管当局报告之前研究了许多方案。
根据计划,从2026年8月至10月,内政部将与中央工资、社会保险和优抚政策改革指导委员会成员一起,制定和完善提案草案。2027年1月完善决议草案。到2027年2月提交政治局、书记处,到2027年3月提交第十四届中央委员会。
因此,预计2027年将被确定为工资改革路线图中的重要里程碑。
内政部目前正与专业机构 phối hợp 研究,完善制定 5 个新工资表的方案。

除了工资,2018年第27-NQ/TW号决议第2条第3款第1款具体规定了适用于公共部门和武装力量的各种津贴。
第27号决议明确指出,新的工资结构设计包括:基本工资(约占工资总额的70%)和各项津贴(约占工资总额的30%)。 补充奖金(奖金基金约占当年工资总额的10%,不含津贴)。
同时,必须重新调整现行津贴制度,确保津贴总额不超过工资总额的30%。
继续对武装力量(军队、公安、密码)实行兼职津贴;超额工龄津贴;区域津贴;工作责任津贴;流动津贴;安全、国防服务津贴和特殊津贴。
合并职业优惠津贴、职业责任津贴和有害、危险津贴(统称为职业津贴),适用于劳动条件高于正常水平且国家有适当优惠政策的职业、工作的公务员、工作人员(教育和培训、医疗、法院、检察院、民事执行、监察、检查、审计、海关、林业、市场管理等)。
将特殊津贴、吸引力津贴和在经济社会条件特别困难地区长期工作的补助金合并为在特别困难地区工作的津贴。
因此,根据新的工资制度将有9种津贴,包括:兼职津贴;超额工龄津贴;区域津贴;工作责任津贴;流动津贴;
职业优惠津贴;在经济社会条件特别困难的地区工作的津贴;根据行政单位分类和公共事业单位分类的津贴;仅适用于武装力量的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