争取每年宣传90%的工会会员和劳动者
9月11日,越南航运总公司工会主席梅黎利表示,该行业工会刚刚颁布了关于实施中央书记处2026年1月10日第58-CT/TW号指示的指导意见,该指示涉及“加强党对在新形势下对工人的宣传、政治思想教育和法律工作的领导”,旨在提高航运行业工会会员和劳动者的政治素质和遵守法律的意识。
第58-CT/TW号指示确定,对工人进行政治、思想、法律宣传教育是一项经常性、长期的任务,有助于建设现代、强大的工人阶级。 法律教育内容需要侧重于与劳动者权利和义务直接相关的规定,提高法律可及性,保护合法权益,参与对话、集体谈判,并监督企业执法情况。
为了具体落实这一精神,总公司工会要求各级工会按照经常性、简洁、易懂、易于理解和适合各劳动群体的方向,创新宣传内容和方式;注重信息技术的应用,数字化转型,特别是对于在船上长期工作的船员、在港口轮班工作的工人以及在海事、物流服务单位工作的工人。
宣传内容侧重于关于劳动、工会、就业、工资、社会保险、工作时间和休息、基层民主、安全、劳动卫生的法律;同时,结合海运、海港、海事服务等各个领域的特殊性。 鼓励基层工会开发问答法律、信息图、短片、电子资料等直观产品。
据梅黎利先生介绍,总公司工会的目标是,每年至少90%的工会会员和劳动者要宣传党和国家关于劳动和工会的方针政策;推动至少65%的劳动者参加学习,提高学历和职业技能;100%的基层工会主席接受工会工作技能和宣传教育能力的培训;同时,争取各级工会至少60%的宣传产品应用信息技术,实现数字化转型。
总公司工会提出的一个重要要求是,不将宣传法律与代表、关心、保护工会会员和劳动者的功能分开。各级工会主动掌握思想、愿望,特别是关于就业、收入、工资、政策制度、工作条件、劳动安全卫生、劳动关系以及重组、数字化转型、绿色转型的影响等问题。
宣传工作与对话、集体谈判、劳动者会议、法律咨询、解决建议相结合;从而有助于构建和谐、稳定、进步的劳动关系,安全、文明的工作环境,同时提高劳动生产率和生产经营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