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和省推广处理医疗保险欺诈的规定
庆和省——地方社保机构公布了关于医疗保险欺诈罪的规定,旨在加强预防和控制牟取基金的行为。
9月17日,庆和省社会保险(BHXH)领导通报称,过去一段时间,该单位开展宣传活动,向辖区内的医疗机构宣传和普及《刑法》第215条关于欺诈医疗保险(BHYT)的罪行。
据此,省社保代表更新了《医疗检查和治疗法》、《医疗保险法》和政府第188/2025/NĐ-CP号议定书的规定,并集中宣传《刑法》第215条关于医疗保险欺诈罪及其相关指导规定。
普遍的内容还提到了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05号决议(2019/NQ-HĐTP)和公安部关于指导根据刑法第214、215和216条建议起诉的第5659/BCA-CSKT号文件。
除了更新法律法规外,在节目中,相关单位还分享了各机构在医疗保险诊疗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障碍。
其中,要注意诊疗过程、建立档案、结算费用和管理医保基金。
各医疗机构提高责任,在指定技术服务、药品、医疗物资和建立病历方面遵守专业规定;限制不合适的指定,避免给医保基金产生不必要的费用。
各机构也被要求加强自我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错误。坚决预防欺诈、滥用、牟取医保利益的行为,其中包括伪造档案、处方或故意指定不符合规定的服务。
社会保险机构、卫生部门、公安部门和医疗机构之间的监督和协调工作,从实践中被提及。
据庆和省社保局称,2026年上半年,医保总收入超过7434亿越南盾,相当于年度预算的48%。而医保福利支出超过6573亿越南盾,相当于预算的48.4%。
庆和省社保局局长阮孟图表示,过去一段时间,有关部门尚未在该地区发现任何医保欺诈行为。
普及这些规定将有助于为相关单位在实施医疗保险政策方面提供更多知识,同时尽早进行预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