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指导客户提供虚假文件和物证,将如何处罚?
读者 dinhsixxx@gmail 提问:律师指导客户提供虚假、不真实的材料和物证,将如何处罚?
《劳动报》法律咨询办公室答复:
第8条第8款,第109/2026/NĐ-CP号议定书规定了在司法辅助领域、司法行政、婚姻和家庭、民事执行、企业、合作社的恢复和破产等领域的行政处罚(自2026年5月18日起生效),规定对下列行为之一处以3000万至4000万越南盾的罚款:
a) 提供或指导客户提供虚假、不真实的文件和物证;
b) 唆使客户谎报事实或唆使客户非法申诉、控告;
c) 泄露有关案件、在执业过程中认识的客户的信息,除非客户以书面形式同意或法律另有规定;
d) 与诉讼参与人、诉讼参与人、干部、公务员、工作人员勾结、关系,以违反法律规定解决案件;
e) 参与拉拢、煽动、收买、强迫他人聚集大量人员扰乱公共秩序,实施尚未追究刑事责任的违法行为;
e) 以律师的名义提供法律服务、法律咨询活动,或冒充律师执业;在未获得律师执业证书或未加入律师协会的情况下悬挂招牌;
g) 按照《律师法》第 30 条的规定,从事其他法律服务活动。
第 109/2026/NĐ-CP 号议定第 8 条第 9 款 b 点规定了补充处罚如下:对违反本条第 5 款 b 点、第 6 款、第 7 款 c、d 和 e 点、第 8 款的规定的行为,吊销律师执业证书或在越南的律师执业许可证 6 个月至 9 个月;
因此,从2026年5月18日起,律师指导客户提供虚假、不真实的材料和物证,将被处以高达4000万越南盾的罚款,并处以上述附加处罚。
法律咨询
请拨打法律咨询热线:0979310518;0961360559,以获得快速、及时的答复,或向我们发送电子邮件:tuvanphapluat@laodong. com. vn以获得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