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与环境部回应了缺乏竣工图纸的公寓转让问题
农业与环境部就转让公寓时缺少竣工图纸的情况向公民反馈。
公民向农业与环境部提问,内容为:我拥有一套通过从前业主处以二级转让形式回购的公寓。 在交易时,公寓没有竣工图纸。 我想问:1. 竣工图纸是否被视为与该公寓相关的强制性法律文件? 2. 没有竣工图纸是否会影响未来公寓转让交易的合法性或可行性? 3. 在公寓转让档案中,竣工图纸是否是根据法律规定,必须在以后向买方提供的强制性文件?
农业与环境部的意见如下:
由于问题内容尚不清楚公寓是否已获得证书,因此农业与环境部没有具体答复的依据。该部提出了以下一些原则:
对于已获得证书的公寓,在转让公寓时,受让人根据《土地法》第148条第1款第d项的规定,获得土地使用权、附着于土地的财产所有权证书,当有买卖文件并经公证或经有权机关人民委员会根据法律规定认证,且无争议,且不强制附有竣工图纸时。
根据政府2026年1月31日第49/2026/NĐ-CP号议定第14条、第15条的规定,土地使用权、与土地相关的财产所有权证书的档案、程序、手续和颁发权限,按照土地所在地省人民委员会的规定执行。
对于尚未获得证书的公寓,住房交易条件、住房买卖合同转让交易(其中必须有竣工图纸的条件)应按照住房法和房地产经营法的规定执行。 关于此内容,建议公民向建设部提交反映和建议,以便根据政府赋予的职能和任务进行指导。
农业与环境部通报,以便公民了解,并与主管机构联系以获得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