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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生进出口股份公司拖欠工会经费多年,影响了劳动者的权益。 摄影:廷仲
黄生进出口股份公司拖欠工会经费多年,影响了劳动者的权益。 摄影:廷仲

需要公开拖欠工会经费的企业

Nhóm phóng viên (báo lao động) 14/04/2026 14:29 (GMT+7)

现行法律规定,无论企业是否有基层工会(CĐCS),都必须缴纳工会经费,但实际上,遵守法律的企业数量仍然较低,而处罚力度尚未相称。

缴纳工会经费的企业数量仍然很少

根据现行法律规定,企业无论是否有基层工会,都必须缴纳2%的工资作为为劳动者(NLĐ)缴纳强制性社保的依据。 这笔工会经费被计入企业的生产经营、服务活动费用。 法律规定这样做是为了方便企业缴纳工会经费,并为照顾工会会员和劳动者创造资金。 然而,实际上,许多企业并未正确执行法律。

同奈省劳动联合会表示,在收取工会经费的过程中,仍有许多单位拖延,省劳动联合会不得不出具文件提醒,并与各地区工会、各坊、乡工会协调督促。例如,在越南D.S有限责任公司,省劳动联合会不得不向董事会、基层工会发出通知,要求紧急关注2025年缴纳2%的工会经费。

最新统计数据显示,胡志明市劳动联合会管理着23070个基层工会,拥有超过240万会员。然而,根据胡志明市劳动联合会财务部门的数据,2025年只有超过8000家企业、单位有基层工会,超过1000家企业、单位没有基层工会缴纳工会经费。

因此,缴纳工会经费的企业数量仍然较低,给工会会员、劳动者造成损失;影响工会活动、法律的严肃性和企业之间的公平性。

加强审查、监察、检查,以收取工会经费

根据现行规定,违反缴纳工会经费的行为将受到行政处罚。根据违规程度的不同,如延迟缴纳、未按规定缴纳或未足额缴纳应缴纳人数,处罚程度不同,但对个人用人单位最高为7500万越南盾,对组织用人单位(企业-记者注)最高为1.5亿越南盾。

这个罚款似乎很大,但实际上对于违反缴纳工会经费的企业来说,罚款高达数十亿越南盾,最高罚款1.5亿越南盾并不相称。例如,黄生进出口股份公司(富新工业区,平阳坊)拖欠缴纳工会经费超过6年,从2018年1月到2024年9月,金额为56亿越南盾。到2024年底,平阳省人民委员会(此前)因拖欠工会经费而对该企业处以行政处罚,最高罚款为1.5亿越南盾。

被处罚后,至今,黄生公司仍未足额缴纳工会经费。

Nidec越南公司工会主席刘金鸿分析说,企业不缴纳、不足额缴纳工会经费既违反法律,又造成劳动力流失,影响单位声誉。当此信息传递给客户时,企业失去订单的可能性相当高。

洪先生分析并建议:“工会会员和劳动者将与其他得到良好照顾的公司和单位进行比较,他们可能会因为损失太明显而更换工作地点。 同时,应该向官方渠道公开未缴纳费用的单位,以便社会共同了解。”

而根据胡志明市劳动联合会财务部门的说法,为了加强工会经费的收取,未来,各级工会需要加强向机关、组织、企业宣传法律的工作,使企业认识到遵守关于缴纳工会经费的法律的重要性。

第6条,第105/2026/NĐ-CP号议定书(自2026年5月16日起生效)规定了关于拖欠、不缴纳工会经费的规定,如下:

1. 拖欠工会经费是指工会经费缴纳人自本法令第4条第2款规定的工会经费缴纳期限届满后,未缴纳或未足额缴纳工会经费的行为,按《工会法》第29条第1款b项规定的缴费额缴纳。

2. 不缴纳工会经费是缴纳工会经费的对象的行为,属于下列情况之一:

a) 不提取、缴纳工会经费。

b) 自本法令第 4 条第 2 款规定的期限届满之日起 60 天内,未按《工会法》第 29 条第 1 款 b 项规定的缴款额缴纳或未足额缴纳。

c) 自本法令第 4 条第 2 款规定的期限届满之日起 60 天内,未缴纳或未足额缴纳属于必须缴纳的人员。

3. 暂停缴纳工会经费、降低工会经费的,不属于本条第1款和第2款规定的拖欠、未缴纳工会经费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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