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哪些情况下追溯食品来源?
读者邮箱为vantamxxx@gmail. com提问:哪些情况下需要进行食品溯源?
YouMe 有限责任律师事务所律师胡秋庄回答:
第42条第46/2026/NĐ-CP号议定书详细规定了实施若干条款和措施,以组织和指导实施《食品安全法》(自2026年4月16日起生效),规定了对不安全产品的溯源,如下:
当发现自己生产、经营的食品不安全,或者当有权机关要求时,生产、经营产品的组织、个人有责任按照《食品安全法》第54条第1款和第2款的规定进行溯源。
2010年《食品安全法》第54条,2018年、2025年修订和补充规定了对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食品追溯其来源的方式,如下:
1. 在下列情况下,由食品生产、经营组织、个人对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进行食品溯源:
a) 当有权的国家机关提出要求时;
b) 当发现自己生产、经营的食品不安全时。
2. 生产、经营食品的组织和个人,对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进行食品溯源,必须执行以下事项:
a) 确定并通报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产品批次;
b) 要求食品经销商报告一批不符合安全标准、实际库存且正在市场上流通的食品产品的数量;
c) 汇总并向主管国家机关报告回收计划和处理措施。
3. 有权的国家机关有责任检查和监督对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进行食品溯源。
因此,对于上述情况下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将进行食品溯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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