坐在铁轨上可能被罚款高达 50 万越南盾
读者 vietlamxxx@gmail 提问:在铁路上行走、站立、躺着、坐着的人可以如何处罚?
《劳动报》法律咨询办公室答复:
第15条第81/2026/NĐ-CP号议定书规定了铁路交通领域的行政处罚(自2026年5月15日起生效),关于处罚违反铁路交通安全保障规定的行为如下:
1. 对实施下列违规行为的个人处以 30 万至 50 万越南盾的罚款:
a) 在铁路、桥梁、铁路专用隧道中行走、站立、躺下、坐下或其他行为,铁路工作人员、正在执行任务的职能部门除外;
b) 越过铁路与周围区域之间的围墙、栅栏;
c) 未经规定让牲畜通过铁路,或让牲畜在无人驾驶的情况下拖车过铁路;
d) 在车厢、机车顶部、车厢上下台阶上行走、站立、躺着、坐着或其他行为;攀爬、站立、坐在车厢、机车两侧、车厢、机车之间的连接处;在火车运行时打开车厢上下车门,将头、手、脚和其他物体移出车厢外,铁路工作人员、正在执行任务的职能部门除外;
d) 在其他铁路工程上晾晒稻草、秸秆、农产品,存放其他物品;
e) 将泥土、沙子、各种物资和其他材料倾泻到铁路上。
因此,从2026年5月15日起,坐在铁轨上的人可能会根据上述规定被处以高达50万越南盾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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