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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取养老金的人的亲属死亡后可以每月领取抚恤金。 图片:江灵
领取养老金的人的亲属死亡后可以每月领取抚恤金。 图片:江灵

正在领取的养老金去世后,亲属可以每月领取。

XUYÊN ĐÔNG (báo lao động) 05/03/2026 17:55 (GMT+7)

根据现行法律规定,在领取养老金的人去世的情况下,他们的亲属可以每月领取抚恤金。

北宁读者禄氏兰问,正在领取养老金的人去世后,亲属可以享受什么待遇?如果有,享受多少?

Heva律师事务所副总经理阮秋庄律师表示,《社会保险法》第86条规定了每月领取抚恤金的情况,如下:

本法第2条第1款规定的对象在死亡或被法院宣布死亡时,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条第2款规定的亲属每月可领取抚恤金:

缴纳强制性社会保险的时间满15年以上。

正在领取养老金或暂停领取养老金。

根据关于劳动安全卫生的法律规定,因工伤事故、职业病死亡。

正在领取或暂停领取每月工伤、职业病津贴,劳动能力下降61%以上。

本条第1款规定的对象的亲属每月可领取抚恤金,包括:

子女包括母亲怀孕时父亲去世的子女,女代孕劳动者怀孕时父亲或母亲委托代孕死亡的子女,则在年满18岁时享有。

孩子劳动能力下降81%以上。

配偶符合《劳动法》第169条第2款的规定年龄。配偶未达到《劳动法》第169条第2款的规定年龄,且劳动能力下降81%以上。

生父、生母;妻子或丈夫的生父、生母;符合《劳动法》第169条第2款规定的年龄的其他家庭成员,而本条第1款规定的人员有义务按照婚姻家庭法的规定抚养。

生父、生母;妻子或丈夫的生父、生母;劳动法第169条第2款规定的未达到法定年龄的其他家庭成员,其劳动能力下降81%以上,而社会保险参与者有义务按照婚姻家庭法的规定抚养。

对于本条第2款b、c、d和đ点规定的亲属,即正在领取工资并参加强制性社会保险或正在领取养老金、每月丧失劳动能力补助金、每月补助金,其领取额等于或高于参考额的,不适用每月抚恤金,不包括根据法律关于对革命有功人员的优惠规定的补助金。

每月领取抚恤金的劳动能力下降程度鉴定结果,必须自社会保险参与者死亡之日起或本条第2款a项规定的亲属领取抚恤金期限届满之日起最迟6个月内确定。

关于每月抚恤金,社会保险法第87条规定如下:

每位亲属的每月抚恤金为参考水平的50%;如果亲属无人直接抚养,则每月抚恤金为参考水平的70%。

如果一人死亡或被法院宣布为已死亡,属于本法第86条第1款规定的对象,则每月领取抚恤金的亲属最多为4人;如果有2人死亡或被法院宣布为已死亡或以上,则亲属可享受本条第1款规定的2倍抚恤金。

每月领取抚恤金的时间从本法第86条第1款规定的对象死亡或被法院宣布死亡的当月首日开始计算。

如果孩子是在父亲、父亲是代孕母亲的丈夫或代孕母亲去世后出生的,则子女每月领取抚恤金的时间从子女出生月算起。

因此,根据现行规定,正在领取养老金的人死亡时,其亲属符合规定,将享受每月抚恤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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