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消、免除国家预算的奖学金和培训费用
读者邮箱honganhxxx@gmail. com提问:哪些情况下可以取消或免除国家预算的奖学金和培训费用?
YouMe 有限责任律师事务所律师胡秋庄回答:
第1条第2款、第3款第143/2013/NĐ-CP号议定书规定了奖学金和培训费用(“第143/2013/NĐ-CP号议定书”),由第51/2026/NĐ-CP号议定书第1条(自2026年3月26日起生效)补充,规定了调整范围和适用对象如下:
2. 本法令适用于:
a) 学习者通过国家预算(包括根据与越南国家签署的协议的教育项目)被有权的国家机构派往国外学习;
b) 学习者通过国家预算或根据政府总理批准的、使用国家预算的培训项目,在国内参加培训项目;
c) 与支付培训费用有关的机构、组织和个人。
3. 本法令不适用于学习者,即干部、公务员、工作人员和按选拔制度学习的人员。
第 143/2013/NĐ-CP 号法令第 7a 条第 1 款已由第 51/2026/NĐ-CP 号法令第 3 条(自 2026 年 3 月 26 日起生效)补充,其中规定了取消、免除奖学金和培训费用,具体如下:
1. 学习者被免除或免除赔偿费用的情况:
a) 在学生死亡或法院根据法律规定宣布死亡的情况下,取消赔偿费用;
b) 免除以下情况之一的赔偿费用:
学习者经有权医疗机构确认,其健康状况不足以工作;
学习者未按规定履行工作义务,但随后被主管机关决定调动、轮岗、派遣或调到其他岗位;
由于客观、不可抗力的原因,学习者无法遵守有权机关的工作调动。有权机关决定赔偿,审查并决定免除此案的赔偿费用。
因此,从2026年3月26日起,如果属于上述情况之一,学习者可以免除或免除国家预算的奖学金和培训费用。
法律咨询
请拨打法律咨询热线:0979310518;0961360559,以获得快速、及时的答复,或向我们发送电子邮件:tuvanphapluat@laodong. com. vn以获得答复。
该专栏在YouMe有限责任律师事务所的支持下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