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新规定,要求提供土地数据以买卖、赠送红皮书的程序
读者阮安(河内)问:“目前要求提供土地信息和数据的程序和手续是如何执行的?”
法治有限责任公司律师事务所(河内市律师协会)答复:挖掘土地信息和数据是个人、组织在进行买卖、赠与、继承、申请土地使用权证或解决争议等交易时的需求。
自2026年以来,这项手续已经发生了许多变化,旨在简化档案、减少行政手续,并为人民创造便利。
第66/19/2026/NQ-CP号决议废除了关于提供土地信息和数据的行政手续,该手续规定于2024年《土地法》第223条第1款i点;第151/2025/NĐ-CP号议定书附件一VI部分,同时不再适用第151/2025/NĐ-CP号议定书随附的第14号表格。
相反,要求提供信息是按照关于获取信息的法律规定的第13/2018/NĐ-CP号议定书随附的01A号和01B号表格执行的。
因此,要求提供土地信息和数据的程序也发生了以下变化:
形式和申请文件
请求形式:请求人可以直接在国家机关总部发送信息请求书,或通过电子网络、邮政服务、传真发送。
申请表要求:公民使用01a号表格;组织、团体、企业使用01b号表格,该表格随第13/2018/NĐ-CP号议定书发布。
申请表内容:必须清楚地说明姓名、地址、个人身份号码/护照;需要提供的文件、档案、土地文件的名称;信息的接收目的和形式。
接收和处理请求
接收:国家机关有责任接收请求,并根据请求进入跟踪簿提供信息。对于有效请求,机关将向申请人发送请求接收单(02号表格)。
解决通知:国家机关发送解决申请表(表格03),通知有关期限、地点、提供信息的形式以及实际产生的费用(如有)。
拒绝的情况:如果信息属于国家机密或不属于提供责任,机构必须以书面形式通知,并按照第05号表格说明原因。
解决期限
期限根据土地数据信息的性质进行分类:
现成的简单信息:
如果直接在总部提出要求,请立即提供。
如果通过网络、邮政申请,自收到有效申请之日起最迟 3 个工作日。
复杂信息:
如果直接要求,最迟为10个工作日。
如果通过网络、邮政要求,最迟为15个工作日。
如果需要更多时间进行审查和搜索,机构可以延长,但不得超过最初的期限(10 或 15 天),并且必须以书面形式通知。
土地数据提供成本
申请人必须按照第56/2024/TT-BTC号通知中的收费标准支付土地文件的开采和使用费。
一些典型的收费标准:
土地信息(完整):45000 越南盾/块。
地籍图:根据比例,每块15万至10万越南盾。
土地登记档案(扫描):8. 200 越南盾/页(从第 6 页开始为 900 越南盾/页)。
申请人必须在获得数据之前支付印刷、复印、拍摄、发送信息的实际费用以及规定的费用。
信息接收形式
土地数据可以通过以下形式提供:
在机关总部直接阅读、查看、记录、复制、拍摄文件。
通过电子网络接收副本、照片(电子邮件、附件、访问代码)。
通过邮政、传真服务接收副本、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