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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部解答了公民关于确认购买社会保障性住房收入的疑问。图片:廷仲
建设部解答了公民关于确认购买社会保障性住房收入的疑问。图片:廷仲

为有两种工资来源的人确认购买社会保障性住房收入的解决方案

NHƯ HẠ (báo lao động) 16/07/2026 16:32 (GMT+7)

建设部刚刚回答了公民关于核实购买社会保障性住房收入的疑问。

在建设部门户网站上,公民质疑:

“我想确认收入以办理购买社会保障房的申请,在2024年10月至2025年11月期间,我在A公司有主要收入,在B公司有不定期收入(按项目支付工资)。那么在确认收入时,我需要确认在B公司的收入吗?”

关于此内容,建设部的意见如下:

在政府2024年7月26日第100/2024/NĐ-CP号议定书第3条第4款中,详细规定了《住房法》关于社会住房发展和管理的若干条款,其中规定:“住房法第76条第5款规定的低收入群体是符合本议定书第30条规定的收入水平的人”。

2026年4月7日,政府颁布了关于修订和补充政府2024年7月26日第100/2024/NĐ-CP号议定书若干条款的第136/2026/NĐ-CP号议定书,该议定书详细规定了关于社会住房发展和管理的《住房法》的若干条款(已在第261/2025/NĐ-CP号议定书和第54/2026/NĐ-CP号议定书中修订和补充),规定如下:

“1. 对于《住房法》第76条第5、6和8款规定的对象,必须满足以下收入条件:

a) 申请人未婚或被确认为单身的,其实际月平均收入不超过2500万越南盾,按其工作单位、单位、企业确认的工资表计算。

申请人未婚或被确认为单身且正在抚养未成年子女的,其实际月平均收入不超过3500万越南盾,按其工作单位、单位、企业确认的工资单计算。

b) 申请人已根据法律规定结婚的,申请人及其配偶的月平均实际收入不超过5000万越南盾,按工作单位、单位、企业确认的工资单计算。

c) 根据本款a项、b项的规定,确定收入条件的时间为连续12个月,自主管机关进行确认之日起算”。

因此,关于住房的法律仅规定,确定个人购买社会保障性住房的收入,依据是其工作的机构、单位、企业连续12个月实际获得的月平均收入确认(不规定经常性收入或不经常性收入)。以上是建设部的意见,建议公民核对并按照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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